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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I發展七大價值精神

為確保人工智慧技術的發展符合社會需求並促進產業創新,行政院推動《人工智慧管理基本法》,並依據其核心精神制定 AI 發展的七大價值。

本科推動 AI 相關作業時,亦以七大價值為規劃參考依據。

AI 發展七大價值精神

一、永續發展與福祉

應兼顧社會公平及環境永續。提供適當之教育及諮詢,降低可能之數位落差,使國民適應人工智慧帶來之變革。

二、人類自主

應以支持人類自主權,尊重人格權等人類基本權利與文化價值,並允許人類監督,落實以人為本並尊重法制及民主價值觀。

三、隱私保護與資料治理

應妥善保護個人資料隱私,避免資料外洩風險,並採用資料最小化原則;同時促進非敏感資料之開放及利用。

四、資安與安全

人工智慧研發與應用,應建立資安防護措施,防範安全威脅及攻擊,確保其系統之穩健性與安全性。

五、透明與可解釋

人工智慧之產出應做適當資訊揭露或標記,以利評估可能風險,並瞭解對相關權益之影響,進而提升人工智慧可信任度。

六、公平與不歧視

人工智慧研發與應用過程中,應儘可能避免演算法產生偏差及歧視等風險,不應對特定群體造成歧視之結果。

七、問責

應確保承擔相應之責任,包含內部治理責任及外部社會責任。

以上資料引述衛生福利部資訊處負責任 AI 中心: https://respai.mohw.gov.tw/RAI/mp-20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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